環境部選擇與12家投資人「共同投資」的主要考量是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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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部選擇共同投資人的主要考量
環境部選擇與12家投資人「共同投資」的主要考量,是為了借助民間創投在風險控管和投資方面的豐富經驗,擔任第一線的把關者。環境部綠色戰略辦公室吳珮瑜表示,這種官民合作的「共同投資」機制,既能降低國家投資風險,又能有效扶植淨零永續產業的發展。
降低投資風險並扶植產業
環境部過去主要負責污染防治與稽查業務,此次踏入投資領域,是希望透過與民間投資人共同參與,帶動原本外流的資金回流台灣。環境部次長葉俊宏指出,儘管淨零轉型、綠色成長與循環經濟與環境部業務相關,但這是首次推動投資相關事務,期望能轉變過去的稽查管制角色。透過與中華開發資本、台灣大哥大等12家投資人的合作,環境部期望能更有效地評估商業模式的可行性,並確保投資成效。
瞄準淨零永續六大領域
環境部此次推出的綠色成長基金,主要投資對象為淨零永續相關業務,特別鎖定資源循環、深度節能、前瞻能源與科技儲能、數位低碳、碳捕捉與負碳技術及氣候調適等六大領域的新創企業。此基金執行期間長達10年,前7年進行投資,後3年進行投資案處分,總額度達到100億元,單案每一輪可獲得2,000萬至1億元的投資。環境部期望透過官股與民間資金的結合,協助台灣產業升級轉型,並邁向國際市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