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新創協會聯合聲明主要針對哪些AI科技發展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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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新創協會聯合聲明:AI 科技發展的法律問題建議
台灣虛擬與擴增實境產業協會(TAVAR)、台灣新經濟連盟協會(NEAT)、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發展協會(TiEA)與台灣觀光策略發展協會(DTTA)等四家新創協會於 2025 年 7 月 28 日聯合發表聲明,提出台灣 AI 科技發展與現行法律規範間存在落差,並對此提出多項建議。聲明主要聚焦於法規對創新服務的限制、公開數據資料的公共性不足,以及呼籲制定更完善的 AI 相關法律。
現行法規對創新服務的限制
聲明指出,許多台灣新創的商業模式在現行法規框架下難以發展。例如,Lawsnote 因爬取法律資料被判妨礙電腦使用罪,以及櫻桃支付因跨境代付服務被認定可能違反銀行法。這些案例顯示,現行法規未能跟上新創的創新腳步,導致許多創新服務在法律上寸步難行。
公開數據資料公共性不足
聯合聲明強調,法律條文等資料應屬於公共財,而非特定企業的私有資產。若這些數據被過度保護,將會限制 AI 技術的應用與發展。聲明中特別提到,部分政府公開資料庫(如金管會法規查詢系統)甚至註明「不得商用」,這與鼓勵開放資料和創新的國際趨勢背道而馳。
呼籲制定 AI 基本法及相關法律
為了推動台灣 AI 產業發展,聲明呼籲政府應儘速制定更先進的 AI 相關法律,包括《AI 基本法》、《數據隱私與權保護法》和《數據安全法》等。這些法律的制定將有助於建立更友善的 AI 發展環境,並解決現行法規與科技發展之間的落差。